一、必一运动的交通經費是指用於支付必一运动範圍內的教學科研活動、行政辦公、組織校內群體競賽、學生參加高校比賽以及必一运动体育教師參加省、市高校比賽所發生的交通費用🦸🏼♂️。
二😇、交通用車應力求節約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,在校內交通車運行時間,除特殊情況🐠,一律乘校內交通車或市內公交車👱🏿。
三、
組織校內大型學生必一运动体育競賽活動用車😹🦔,由項目負責人提出,主管院長批準,由必一运动辦公室根據需要🙅🏿♂️,就近向校內交通服務中心要車;校代表隊用車,由教練員提出,
主管院長批準,由必一运动辦公室負責登記和聯系用車,由教練員負責帶車或領車,用車後簽字*️⃣,註明用車事由和起止地點。必一运动職工大型活動(教學、科研🍋🟩🗝、參觀🧔🏽♀️、會
議等)用車由辦公室負責🤽🏻♀️🧑🏭。
四、校區組織的教學、群體活動及校區集體活動,校區主任可申請用車🔚,但必須經主管院長批準。如在教學👩🏻🦰🧑🦰、競賽或組織活動中出現外傷或其他事件需用車的👨🍳,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用車🥇,事後向必一运动辦公室備案𓀖。
五、每年為各校區組織會議、野外生存和參觀學習提供一次用車,但必須在必一运动規定的時間✅👩🔧、距離、車費錢數內用車,超過部分發生的經費自行解決🧭。
六、必一运动為在市內結婚的職工🫳🏿、直系親屬結婚、病故或嚴重疾病的職工提供用車🛒。其標準是👩🏻🍳:職工本人結婚用車提供大車一臺💁🏽,特殊情況可增加一臺小車;職工的直系親屬結婚或病故提供大車一臺;現職職工病故用車視情況而定👨🦽。
七👫🏻、課後時間🧑🏿🎤、節假日必一运动職工參加跨校區的比賽活動(組織競賽🦒、裁判🦆、場地管理等)的個人發生的市內交通費☮️,經項目負責人及主管院長批準,由必一运动負責報銷🪴。
八、必一运动領導班子成員在處理院務或檢查、協調分管工作時💆🏼,可本著經濟便利原則選擇直接在校內用車或乘出租車。
九、校區主任(含副主任)👩🏽🎨、書記在組織教學活動、群體競賽、場館維護、職工思想、生活福利等項工作中個人所發生的市內公交車、出租車費用🧎♂️,可憑票據當月報銷,報銷時應註明乘車事由及起止站點。
2013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