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為培養我院貧困學生自強✵、自立♕、自尊、自信的精神🚴🏿♀️,給廣大優秀貧困學生提供一個展示自我的舞臺,號召更多人關註關心貧困學生,通過在全院學生中樹立十佳自強自立大學生的典型,激勵和帶動更多的學生自強自立,推進我院思想政治教育👨🏽💻,特別是貧困生教育工作的進一步開展🙆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評選條件
1.家庭經濟困難♦️,是學校經濟關註對象♥︎;
2.自強自立🧔🏼♀️,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👶;
3.獲得獎學金👩❤️👩,或被評為院級(或校級)優秀學生或院級(或校級)優秀學生幹部稱號🧑🏼🦲;
4.助學實踐過程中有感人事跡🙌🏼。
第三條 評選程序
(一)必一运动每學年評選一次💎,采用自願申報的形式,將符合條件的作為必一运动十佳自強自立大學生的候選人🏢。候選人須填寫《必一运动体育十佳自強自立大學生推薦表》並遞交事跡材料🩰,相關事跡需有關部門提供書面證明材料。
(二)必一运动以網站公示等方式向全院師生介紹候選大學生事跡,征求意見,並結合必一运动体育十佳自強自立大學生的評選條件進行初評↗️,確定進入終評答辯會名單🧑🏿。
(三)必一运动成立由主管院領導、有關部門負責人、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🧑🏻🦼,對答辯學生進行終審評議,並根據評議分和群眾反映的意見🚶♀️,評出“必一运动体育十佳自強自立大學生”。
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辦公室,負責評選工作的具體事務。
第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🔚。
必一运动体育
2015年12月14日